2016年10月9日,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召開《建設工程監理規程》(審查稿,以下簡稱《規程》)地方標準預審查會。該標準由北京市建設監理協會、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設監理公司等23家單位編寫。審核委員會由預審委員和函審委員共10人組成,北京市政府建筑專家首席顧問楊嗣信任主任。
預審會由市住建委科技處石峰主持。
編制組李偉、張元勃向審查委員匯報了《規程》修訂、編寫情況,主要特點有:1、該《規程》將《建設監理規程》和《安全監理規程》合并,統一了條款要求;2、解決了對監理有要求,但條款沒細化的問題。如:旁站、平行檢驗等;3、補充了見證、材料、實體檢驗等條款的具體內容;4、增加了現場監理的延伸,如:預拌混凝土、預制構件、成型鋼筋加工等;5、注重與其他《規程》的協調一致。
該《規程》從2013年4月17日立項以來,在三年半的時間里廣泛調查研究和征求意見,先后召開40余次編制組會議,對回復的116條意見進行梳理,接受59條并納入《規程》條文,形成審查稿。
審查委員認真聽取了編制組的匯報,并對該《規程》的條文和條文說明進行了逐條審查,提出近40條修改建議。審查委員一致認為《規程》文字表達清晰、合理,條款準確實用性強,條款涉及面廣泛,在工程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。一致同意《規程》審查稿通過審查。
編制組將認真梳理審查委員的意見和建議,盡快修改完成送審稿。